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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辽宁省教育厅项目的通知

根据辽教发[2017]48号文件“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1),此次申报2017年教育厅项目涉及青年项目、重点项目、服务地方项目三种,资助额度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不同,详见附件1,请分别按“文件”(附件1)要求认真阅读领会(与往年差别很大)组织教师申报。一、申报条件

1.符合附件1中所要求的申报条件;

2.同时我校还要求:自然科学类第一申报人近3年(2015、2016、2017)申报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厅立项后须承诺申报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社科类第一申报人近3年(2015、2016、2017)申报过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教育厅立项后须承诺申报2018年这两类项目之一。

3.无教育厅在研项目(教育厅在研项目界定:获教育厅批准资助并未结题的所有教育厅项目)

二、资助标准及项目完成时限

见附件1

三、项目申报时应充分考虑到辽宁省教育厅的结题验收要求(结题标准较高见附件1),并在《申报书》"预期成果形式"栏目中予以体现。

四、申报材料要求

1.《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附件2)或《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附件2)及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及电子版。要求《评审书》和佐证材料合订一册,双面打印,不超过30个页码。佐证材料电子版按装订顺序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评审书和佐证材料电子版均以申请人的名字命名;

2.汇总表加盖学院系公章的纸介质一份及电子版,请在汇总表“备注”处注明项目的种类(青年项目、重点项目、服务地方项目之一)。

3.我校截止时间:2017年9月27日(星期三)10:00前,以学院系为单位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上一条:2017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公告 下一条: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六期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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