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贯彻落实〈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情况自查报告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6﹞12号)文件要求,推进我省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督促落实中宣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教社科﹝2015﹞2号),《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教社科﹝2015﹞3号)。现开展全省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发展状况自查工作,通过自评自测及时准确掌握工作现状,系统总结经验梳理问题,为有针对性地出台政策文件、制定工作举措提供决策依据参考。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省内各高校(含部属高校)对照《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进行自评自测打分,结合《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落实情况形成自查报告。
2、各高校党委要强化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领导责任,高校建立党委、纪委负责同志到思想政治理论课堂听课督导制度情况。
3、各高校党委要高度重视自查工作,本着严谨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开展情况摸底,统计数据将作为年底绩效考核评定依据。调研工作由学校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负责实施,由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院长召开专题工作会部署工作,动员全体教职员工积极配合好自查工作。
4、请于3月23日下班前,将自查报告和自评打分表发送至指定邮箱内。附件请至辽宁大学生在线联盟网站思政公告栏下载(www.stuln.com)
电子邮箱:wangxinying366@163.com
联系电话:15140391564
联系人:王新影
附件:
1.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
2.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打分表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