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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加快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8﹞1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力量,省社科联将调整规范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

1.专家库组成

规范后的专家库共三个,即基础前沿类专家库、应用研究类专家库和社会公益类专家库。

2.学科分类

每个专家库均按28个学科进行分类。学科分别为: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共党史党建,社会学 ,统计学,人口学,民族学,法学,政治学,国际问题研究,哲学和逻辑学,宗教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历史学,考古学,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语言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管理学Ⅰ(公共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管理学Ⅱ(工商管理、农业经济管理),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新兴交叉学科。

推荐范围:

省内各有关高校、党校、干校、社科院和社科研究机构推荐专家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以上职称,特殊优秀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副高级职称专家也可推荐;社科类社会组织推荐专家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65周岁。

具体标准请查看科研处网站。 请于5月9日前将《专家推荐表》(一式2份)、《汇总表》(一式1份)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材料送至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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