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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5年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的通知

省内各普通高等院校:

日前,教育部社科司启动了“2015年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的申报遴选工作,省教育厅决定在去年基础上同步开展省级择优资助计划的申报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原则上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满5年。

2.热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认真钻研教学内容,改革创新教学方法,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工作基础良好,工作业绩突出,教学效果好,已作为校级或省级重点培养和使用对象。

3.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参加过中宣部、教育部组织举办的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班;近3年作为课题组负责人或成员承担过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任务项目或者省级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国家级或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或成员;国家级或省级优秀教学团队成员;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教学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

二、遴选原则及推荐名额

每所高校限推荐一名。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按照申报条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本着优中选优、宁缺勿滥、实事求是、统筹兼顾的原则进行遴选,确定入选省级计划的名单,并按照教育部社科司分配的限额(4名)进行择优推荐。

三、遴选程序

按照申报条件和遴选原则,经过本人申报、学校推荐、资格审查、面试答辩、网上公示,最后确定入选和推荐名单。

四、资助方式

入选省级计划名单的教师,省教育厅将委托有关部门以思想政治教育专项任务的形式,连续3年每人共给予3万元资助;入选教育部计划的教师,教育部社科司将以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任务项目形式,连续3年每人共给予10万元资助。

五、材料报送

请将以下材料纸质件及电子版于2015年5月15日前寄送辽宁大学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为便于衔接,本次申报统一使用教育部的表式)。

1、“2015年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申报表”(见附件1)各5份。

2、每位申报人围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一线教学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结合自身学术特长、前期研究成果和教学实践自行提出教学型研究课题,填写“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申请评审书”(见附件2)5份。

联 系 人:赵湘雯

联系电话:024-62202337,13898812917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辽宁大学我院208室,110036

电子信箱:1003701660@qq.com

附件:

1.2015年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申报表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申请评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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